本指令制定了管理第 90 导弹联队车辆控制计划 (VCP) 的政策和程序。它实施了空军指令 (AFI) 24-302《车辆管理》的规定,并概述了实施车辆控制计划的程序。本指令制定了实施和管理车辆事故、滥用和误用计划的政策和程序;并涉及军用车辆事故和滥用事件的定义、权限、处置、报告程序和维修报销。本指令适用于分配到怀俄明州弗朗西斯·E·沃伦空军基地 (AFB) 的所有第 90 导弹联队 (MW) 人员、租户单位和临时值班人员。确保根据 AFI 33-322《记录管理和信息治理计划》维护根据本出版物中规定的流程创建的所有记录,并根据空军信息管理系统 (AFRIMS) 记录处置时间表 (RDS) 进行处置。对于包含隐私法信息的文件,请遵守 AFI 33-332《空军隐私和公民自由计划》。对于包含仅供官方使用 (FOUO) 信息的文件,请遵守 AFI 16-1404《空军信息安全计划》。使用 DAF 表格 847 将建议的变更和有关此出版物的问题提交给 OPR。出版物变更建议;将 DAF 表格 847 从现场发送到相应的职能指挥链。请参阅附件中的参考资料和支持信息词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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