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章 特定准尉军事职业的资格和职责以及准尉职位的等级标准 8-1. 总则 本章根据 AR 611-1 中制定的政策,在授权文件中规定了特定准尉军事职业的资格和职责以及准尉职位的等级标准。 8-2. 准尉军事职业代码规范 本章包含为准尉分类而制定和批准的每种职业代码的规范。分类官员、人事经理、人力经理、个别准尉、潜在的任命申请人及其指挥官将使用这些规范,从广义上确定通常与每种准尉职业相关的知识、技能和职责。 8-3. 绩效标准 每个职务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主管都制定了绩效标准,每个准尉都必须考虑并达到这些标准。此外,这并不意味着在准尉 MOS 中建立和分类的每个职位都必须包含以下规范中包含的所有职责。本手册并未试图涵盖这些职业中执行的每项技能要求或职责。 8-4. 等级标准 (SG) 等级标准不授权职位,而是在根据 AR 71-32 和 310-49 的规定确定授权职位数量后,为确定职位的公平等级提供依据。本章中的表格提供了授权职务名称缩写、分配和津贴表 (TDA) (8-XXXX- 3)、组织和设备表 (TOE) 和修改的 TOE (MTOE) (8-XXXX-2) 的等级标准 (SG),适用于每个准尉职业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