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入伍人员在被选为 AGR 职务时必须拥有与 SPMD 兼容的 AFSC。如果没有申请人拥有所需的 AFSC,则申请人必须签署重新培训协议。入伍军衔 SrA (E-4) 或以下的人员必须在 AFSC 中拥有授予的三级或更高技能水平。入伍军衔 SSgt (E-5) 或更高级别的人员必须在 AFSC 中拥有授予的五级或更高技能水平。例外:目前以 AGR 身份服役的入伍成员可能会被选为空缺职位,而无需在所公布的职务 AFSC 中授予 3 级 AFSC。未拥有所宣传的 AFSC 的 AGR 必须满足 AFSC 的最低资格要求,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同意在被分配到 AGR 职位后的 12 个月内重新接受培训并成功升级到 3 级,或者被重新分配到符合条件的职位,或者立即取消 AGR 身份。2 必须符合 AFI 36-2905《健身计划》中概述的身体条件 3 正在接受或有资格立即获得联邦退休年金或作为国民警卫队技术人员服务的州年金的申请人没有资格参加 AGR 巡回活动。4 AGR 计划的申请人应能够在达到强制退役之前完成 20 年的联邦现役服务。被选中参加 AGR 巡回活动的个人如果在达到强制退役之前无法达到 20 年的联邦现役服务,则必须填写一份谅解声明,表明他们不符合正常退休的资格。5 未经 HRO 批准,申请人不得被选入 E-8、E-9、O-4、O-5 或 O-6 等级的初始 AGR 巡回。6 申请人不得因故离开现役或之前的 AGR 巡回。7 申请人的军衔不得超过授权的最高军衔。超级申请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表明在分配到该职位时愿意在行政上降低等级。8 如果被选中者正在获得奖励/重新入伍奖金,请联系军事人员飞行保留办公室,电话 245-2441。9 任何申请任命机会公告的应征空军士兵在申请时都必须符合任命资格,即《美国空军国民警卫队军官任命和空军预备役任命法》第 36-2005 条。直到个人获得空军国民警卫队和空军预备役的任命后,AGR 服役才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