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执行空军部政策指令 21-1《军用物资维护》,并与空军部指令 (DAFI) 21-101《飞机和设备维护管理》以及《空中教育和训练司令部 (AETC) 补充》保持一致。它为所有指定飞机制定了要求并提供了报告飞机性能指标的程序。本指令与 AETC 和下属单位的定期内部绩效评估相结合,支持衡量和评估维护性能并提高能力的目标。本指令定义了物流绩效术语,并具有报告和审查程序,以使 AETC 能够根据事实进行管理。本指令适用于所有 AETC 飞行训练活动。本指令不适用于美国太空军以及 AETC 获得的空军预备役司令部或空军国民警卫队单位。确保本出版物中规定的流程生成的所有记录均符合 AFI 33-322《记录管理和信息治理计划》,并按照空军记录处置计划进行处置,该计划位于空军记录信息管理系统中。使用 DAF 表格 847《出版物变更建议》将对本出版物的建议变更提交给主要责任办公室 (OPR);通过适当的职能指挥链将 DAF 表格 847 从现场路由。(注意:此要求不适用于本地维护操作说明。)最终发布后,各单位将向本出版物可以在任何级别进行补充,但所有直接补充必须在根据空军手册 (DAFMAN) 90-161 出版流程和程序进行认证和批准之前发送至本出版物的 O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