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示实施空军政策指令 (AFPD) 91-2《安全计划》,并参考国防部指令 (DoDI) 6055.04《国防部交通安全计划》。交通安全计划的目标是防止或减少涉及空军 (AF) 和空军国民警卫队 (ANG) 人员、设备和操作的车辆事故的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本指示适用于所有正规空军、空军预备役 (AFR) 和空军国民警卫队 (ANG) 军事和文职人员。此外,它还适用于空军设施、ANG 设施、AFR 设施和 AF 控制设施(以下称为 AF 设施)上的所有人员,以及在 AF 设施外操作机动车辆执行公务的所有人员。除非另有说明,本指示还适用于空军军事人员和在 AF 接受培训的外国学生,无论身在何处。确保根据 (IAW) 空军手册 (AFMAN) 33-363《记录管理》对根据本出版物规定的流程创建的所有记录进行维护,并根据空军记录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空军记录处置计划进行处置。使用 AF 表格 847《出版物变更建议》将建议的变更和有关本出版物的问题提交给主要责任办公室 (OPR);将 AF 表格 847 从现场通过适当的职能指挥链传送。本出版物中放弃联队/单位级别要求的权限在合规声明后以层级 (T-0、T-1、T-2、T-3) 编号标识。有关与层级编号相关的权限的描述,请参阅 AFI 33-360《出版物和表格管理》。通过指挥链提交豁免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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