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报复时期说出真相:为什么教授必须讨论公众关心的问题

在美国历史上的某些时刻,沉默变成了同谋,而高等教育现在正好处于这些时刻之一。教师不仅会因为他们的教学和学术而受到审查,还会因为他们的公众声音而受到审查,无论这些声音出现在专栏、播客、社交媒体还是社区论坛中。立法者、政治人员、人力资源部门和[...]

来源:Julian Vasquez Heilig的隐匿不平等

在美国历史上的某些时刻,沉默变成了同谋,而高等教育现在正好处于这些时刻之一。教师不仅会因为他们的教学和学术而受到审查,还会因为他们的公众声音而受到审查,无论这些声音出现在专栏、播客、社交媒体还是社区论坛中。立法者、政治活动人员、人力资源部门,甚至机构领导人越来越愿意向那些公共学术挑战权力或揭露令人不安的事实的教职人员施压、监视或恐吓。尽管面临这些压力,《宪法》、最高法院和学院的宗旨都明确表示:教师不仅可以就公众关心的问题发表言论,而且必须这样做。

可以 必须

最高法院在皮克林诉教育委员会案(Pickering v. Board of Education,1968)中首次制定了理解公职人员言论权的现代框架。在那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中,法院认为,一名公立学校教师向当地报纸写了一封关于学校经费的尖锐批评信,不能因为以公民身份就公共重要问题发表言论而受到惩罚。法院强调,公职人员不会仅仅因为领取政府工资而放弃第一修正案的保护。皮克林的逻辑成为美国学术生活的基石,他确认对公共机构(是的,包括大学)的批评是民主对话中受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皮克林诉教育委员会 Givhan 诉西线学区 私人 加塞蒂诉塞巴洛斯 履行其公务 斯威齐诉新罕布什尔州 Keyishian 诉董事会 希利诉詹姆斯 由私人律师、民权组织、工会和许多其他致力于保护学术自由的利益相关者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