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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的错误判决很难撤销
由于各州希望就教育非法在场父母的子女问题对普莱勒诉多伊案提出质疑,法院将需要面对其摇摇欲坠的宪法依据。《最高法院的错误判决难以撤销》一文首先出现在《教育下一步》上。
来源:Education Next 博客当最高法院基于政策考虑做出决定时,下游后果可能会很严重。一个令人信服的例子是 1982 年的普莱勒诉多伊案,当时法院推翻了 1975 年得克萨斯州的一项法律,该法律允许公立学区排除父母在外国出生但未“合法进入”美国的孩子。法院的担忧是显而易见的。拒绝接受教育会伤害这些孩子,他们往往别无选择才决定来到美国,这反过来又可能危害社会。
唯一的问题是这些担忧并没有以宪法文本或法院本身的原则为基础。因此,无论该决定在政策上有什么优点,在法律上却始终难以辩护。现在,普莱勒正成为州立法机构的目标,这使得法院很可能不得不面对其四十年前判决的法律缺陷以及推翻该判决的实际影响。
Plyler 的问题始于法院自身的先例。九年前,它在圣安东尼奥诉罗德里格斯案中裁定教育不是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在普莱勒一案中,法院出于明显的原因拒绝将那些在美国非法居留的人视为嫌疑人,这一地位要求法院对德克萨斯州的法律进行最严格的审查。有了这个基础,这个决定就应该很简单了。德克萨斯州的法律只应该接受最宽松的审查——基于理性的审查——它很容易满足这一要求。
但德克萨斯州判断的谨慎性应该不重要。宪法并不阻止各州做不明智的事情;它只是阻止各州做不明智的事情。它只会阻止他们做违宪的事情。正如包括四位持不同意见的法官在内的批评者立即注意到的那样,法院创建了一种定制的、文本上不受约束的理性审查变体,只是为了达到其预期的政策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