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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 13 年的谈判,欧洲议会批准欧盟航空乘客权利改革
欧洲议会周二批准了对欧盟航空乘客权利立法的重大改革,结束了超过 13 年的谈判,该谈判旨在实现欧盟最重要的航空旅行消费者保护框架之一的现代化。修订后的立法更新了第 261/2004 号法规 (EC),该法规管理 [...] 的乘客权利
来源:Aviation24.be欧洲议会周二批准了对欧盟航空乘客权利立法的重大改革,结束了超过 13 年的谈判,该谈判旨在实现欧盟最重要的航空旅行消费者保护框架之一的现代化。修订后的立法更新了第 261/2004 号法规 (EC),该法规规定了航班延误、取消、拒绝登机和错过转机时乘客的权利。此次改革旨在加强乘客保护,同时通过整个欧盟更清晰、更协调的规则为航空公司提供更大的法律确定性。
其中最重要的变化是对航空公司免于支付赔偿的“特殊情况”进行了更清晰的定义,这个问题导致了多年的法律纠纷和各国法院的不同解释。航空公司还需要向乘客提供有关其权利的更清晰信息,并引入更简单的数字程序来提交赔偿索赔。
新规定进一步加强了消费者保护,保证 14 岁以下儿童可以免费坐在其陪同成人旁边。航空公司还必须在乘客完成预订之前明确说明机票价格中包含的内容,包括随身行李限额和可选服务,以提高票价透明度。
受到严重延误或取消影响的乘客将继续有权获得照顾,包括膳食、茶点、必要的酒店住宿以及机场和住宿之间的交通。修订后的立法还强化了航空公司有义务主动告知乘客在航班中断期间他们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