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安那州采取改革,为释放的囚犯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众议院第 167 号法案规定了公共安全和惩教部在帮助囚犯出狱前获得必要文件方面的更明确作用。路易斯安那州采取改革为释放的囚犯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帖子首先出现在 Reason Foundation 上。

来源:理性基金会信息

在一个人找到工作、租公寓或开立银行账户之前,他们通常需要有效的身份证明。然而,许多人离开监狱却没有得到任何帮助。路易斯安那州众议院法案 (HB) 167 于 6 月 8 日由州长 Jeff Landry 签署成为法律,将有助于确保囚犯在释放前获得身份证明文件。

由众议员芭芭拉·弗赖伯格(R-Baton Rouge)发起,HB 167 指示公共安全和惩教部 (DPSC) 与机动车辆办公室 (OMV) 合作,在囚犯出狱前为其提供州身份证、出生证明副本、社会保障卡以及工作和培训记录。新法将于8月1日生效。

正如众议员 Freiberg 在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关于 HB 167 的听证会上指出的那样:“我们每个月有超过 1,000 人离开我们的监狱,为了找到工作,为了获得住房,他们需要身份证明。他们需要记录他们在监狱期间完成的事情。”

获取国家颁发的带照片身份证件的过程通常因繁文缛节而变得复杂,需要出生证明或社会保障卡等文件,而如果没有身份证件,这些文件即使不是不可能,也很难获得。由于惩教部门已经核实了被拘留者的身份,因此他们有能力帮助囚犯在释放前获得身份证件,而不是让他们独自在外面迷宫般的国家机构中穿梭。

在 HB 167 之前,州法律已指示 DPSC 在每个设施指定一名过渡专家,负责确保囚犯在释放后收到带照片的身份证,以及记录他们在监禁期间完成的任何职业培训或认证的卡。然而,并没有正式要求 DPSC 和 OMV 协调发放 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