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决定巴基斯坦的童年:议会、伊斯兰教法还是法院?

谁拥有宪法权力来决定巴基斯坦的童年何时结束?这个问题是该国最重大的宪法挑战之一的核心,目前已提交联邦伊斯兰教法院审理。然而从一开始,

来源:盖茨斯通研究所最新分析与评论

巴基斯坦联邦伊斯兰教法院目前面临的宪法挑战将决定远远超出最低法定结婚年龄的范围。关键在于议会对童年的法定定义——或者植根于古典伊斯兰法理学的穆斯林属人法的司法解释——能否提供巴基斯坦保护儿童免遭早婚的主要法律框架。法院的判决可能会重塑儿童保护法,并对基督教和印度教未成年女孩产生深远影响,这些女孩的案件暴露了立法与司法先例之间的紧张关系。

“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有权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宪法》第 25 条

谁决定童年何时结束?

谁拥有宪法权力来决定巴基斯坦的童年何时结束?这个问题是该国最重大的宪法挑战之一的核心,目前已提交联邦伊斯兰教法院审理。

该诉讼源于穆夫提·穆罕默德·阿斯拉姆 (Mufti Muhammad Aslam) 提交的请愿书,该请愿书质疑《2026 年旁遮普童婚限制条例》,该条例规定 18 岁为男孩和女孩的最低法定结婚年龄。请愿书根据《宪法》第 203-D 条提交,认为该法令中将涉及 18 岁以下个人的婚姻定为刑事犯罪的条款与伊斯兰教禁令相抵触,因为古典伊斯兰教法学传统上将婚姻能力与青春期而不是实际年龄联系起来。它要求法院宣布年龄限制“不符合伊斯兰”,废除将未成年婚姻定为犯罪的规定,并同时限制政府实施该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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