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费、休假兑现不属于 CIRP 成本的一部分:NCLAT

NCLAT 驳回了有关优先支付小费的上诉。它维持了 NCLT 先前关于 Duncans Industries 前董事的命令。此类费用必须根据公司批准的决议计划进行结算。小费是一种最终利益,而不是破产解决程序成本。上诉法庭认为上诉被误解并驳回。

来源:经济时报

新德里,NCLAT 驳回了一名前雇员的上诉

通过将其分类为

三人法庭维持了国家公司法法庭 (NCLT) 加尔各答法庭先前通过的命令,该命令于 2024 年 9 月驳回了 Duncans Industries 前管理层的前董事的抗辩。

上诉法庭表示,此类费用必须按照公司批准的解决计划来解决。

“IRP 成本本质上是指解决专业人员在破产解决过程中实际产生的成本,但根据第 53 条公式,延迟付款将按照优先顺序首先支付,”它说。

《破产法》(IBC) 第 53 条规定了“瀑布机制”,这是一种严格的法定公式,规定了清算收益分配给债权人的优先顺序。

“很明显,支付酬金的义务并不是解决方案专业人员实际发生的费用。事实上,它是雇员最终福利的一部分,因此甚至不能等同于破产解决过程中应付给雇员的工资,”国家公司法上诉法庭 (NCLAT) 表示。

Subir Mukherje,在公司破产解决程序悬而未决期间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退休,为 Duncans Industries 服务了超过 25 年 (

) -- 已索要超过 835.8 万卢比的会费。

解决专家 (RP) 部分承认了这一主张,后来将小费部分修改为 528.2 万卢比,但在解决计划实施之前暂扣付款。

对此感到不满,Mukherjee 向 NCLT 提出请求,要求 RP 将这笔金额作为 CIRP 成本释放,并认为他的法定会费不能取决于解决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