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生物学:SC 支持养母平等的生育权利

最高法院取消了一项拒绝向收养三个月以上儿童的母亲提供产假福利的规定。法院表示,收养儿童应享有与亲生儿童相同的权利。它还呼吁政府制定陪产假法律。该决定旨在确保所有父母和儿童受到平等待遇。

来源:经济时报

新德里:

周二废除了一项限制性条款

代表

。这项受到质疑的条款限制了收养三个月以上孩子的母亲的生育福利。法院还敦促该中心制定一项法律承认

法官 JB Pardiwala 和 R Mahadevan 在作出判决时表示,由中心决定以何种方式向幼儿的父亲延长陪产假,包括其期限。 “我们敦促中心制定一项规定,承认陪产假是一种社会保障福利。我们强调,这种休假的期限必须以符合父母和孩子双方需求的方式确定,”法官说。

法官推翻了2020年《社会保障法》第60(4)条,该条规定养母只有收养不满三个月的孩子才有资格享受产假。法官裁定,这种区别不利于养母以及三个月以上的养子。法院认为该规定违反了

根据《宪法》第 14 条,最高法院裁定养子的需要与亲生子的需要没有区别。 “虽然生物学传统上是通过亲属关系的主要视角,但收养也是一条同样有效的途径。生物学因素本身并不能决定家庭。收养的孩子与亲生孩子没有什么不同,”它认为。

该判决是基于 Hamsanandini Nanduri 提出的 PIL,质疑 1961 年《产妇福利法》第 5(4) 条的宪法有效性。该条款是通过 2017 年修正案引入的,仅当收养的孩子低于三个月大时,才向养母授予十二周的产妇福利。辩称,这种基于年龄的限制是任意的,违反了宪法第 14 条、第 19(1)(g) 条和第 21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