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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不能保持不变
终身教职不能保持不变 Elizabeth ReddenMon, 03/16/2026 - 03:00 AMD公众对高等教育的信心下降使得我们所知的终身教职变得站不住脚,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完全结束它。改革应侧重于问责制。布莱恩·保罗署名
来源:Inside Higher Ed | 高等教育博客俄克拉荷马州州长凯文·斯蒂特 (Kevin Stitt) 最近宣布,该州公立地区大学和社区学院将逐步取消终身教职,这引发了可预见的反应。一些人认为学术自由面临生存威胁。其他人则欢迎他们认为公费高等教育中早就应该实行的问责制。这两种反应都是可以理解的。就其本身而言,这两者都不够。
终身教职长期以来在美国高等教育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它基于一个简单但至关重要的前提:当学者们可以自由地追求真理,无论真理通向何方,而不必担心因政治、意识形态或捐助者驱动的压力而被解雇时,大学才能最好地为公众利益服务。通过授予未经正当程序不得撤销的连续任用,终身教职使教师免受报复性解雇,从而降低了追求有争议的调查路线的个人风险。
但保有权制度的合法性始终与制度目的和责任挂钩。
芝加哥大学颇具影响力的 Shils 报告阐述了这一点。它认为,现代大学的核心功能——发现知识、教授学生以及为职业和公民生活做准备——需要制定严格的学术任命、保留和晋升标准,优先考虑“最高秩序”的工作和成就。一所大学如果不能保证其教职员工达到最高的学术和专业标准,那么它作为一个机构就会失败。因此,所有任命和晋升,包括终身教职,都必须认真对待,并仔细考虑未来或现任教员的研究、教学和服务记录。任何晋升,甚至终身教职,都不应该是自动的或有保证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保护本身并不是目的。它们的存在是为了支持这些崇高的制度目标。
因此,前进的道路是一种平衡行为,而不是零和游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