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AO 附件 1、6、8、11、14 和 19 均要求经批准的组织(服务提供商)建立安全管理系统 (SMS)。这些标准已纳入适用的圣马力诺法规。在安全管理方面,“服务提供商”或“产品和服务提供商”一词是指任何提供航空产品和/或服务的组织。因此,该术语包括在提供服务期间面临安全风险的经批准的培训组织、飞机运营商、经批准的维护组织、负责飞机类型设计和/或制造的组织、空中交通服务提供商和认证机场。[本文件旨在为那些根据法规要求必须拥有 SMS 的运营商和组织提供实施安全管理系统 (SMS) 的指导。]本指南旨在提供有关 SMS 概念以及管理政策和流程制定的信息。本文件中的指南不是培训手册,并假设读者对 SMS 原则有充分的了解。各种出版物中都包含大量有关 SMS 结构和实施的信息,这些出版物既涉及航空业,也涉及其他行业。SMS 指南还应包括 ICAO 文件 9859 - 安全管理手册。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安全管理系统是自上而下驱动的系统,这意味着组织的负责经理负责 SMS 的实施和持续合规。如果没有负责经理的全心全意支持,SMS 将不会有效。不存在适合所有类型组织的“一刀切” SMS 模型。复杂的 SMS 不太可能适合小型组织,此类组织需要根据运营的规模、性质和复杂性定制 SMS,并相应地分配资源。
(e) 根据 AACM 的要求对手册进行修改或补充,以确保飞机或机上人员或财产的安全,或确保空中航行的安全、效率或规律性。 1.2 操作手册应包含“操作人员履行职责所需的所有信息和指示”。ANRM 将操作人员定义为“由运营人雇用的雇员和代理人,无论是否为机组人员,以确保飞机安全飞行,包括亲自执行这些职能的运营人”。1.3 手册的形式和范围将因运营人的组织性质和复杂性以及所用飞机的类型而有很大差异。“手册”可能包含多个单独的卷,也可能包括单独的形式,例如运营人向其机组人员提供的准备好的导航飞行计划。向特定操作人员群体提供的指示和信息 – 例如交通手册、客舱乘务员手册、机组人员排班指示以及提供给代理的重量和平衡信息 – 均可视为操作手册的一部分。申请人必须向 AACM 提交其手册和相关文件的副本,以及所有修订和临时指示的副本。航线指南除外(见第 14 段)。1.4 操作手册中应涵盖的特定事项清单在 ANRM 中规定。本附录的目的是给出一些有关满足飞机操作要求的方式的指示。飞行手册是飞机适航证 (C of A) 的一部分,因此是飞机上必须携带的文件之一。特殊情况下,飞行手册信息可以纳入操作手册,只要获得 AACM 的书面许可,飞行手册就无需携带。无论哪种情况,运营商都有责任确保所有此类信息定期更新。运营商仅依靠 C of A 更新流程来突出与飞行手册的偏差是不够的。1.5 AACM 将操作手册视为运营商可能达到的标准的主要指标。商用飞机的运营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明确界定的标准和程序。手册的形式和范围将随着项目的规模而变化,但基本原则保持不变。
1 手册的目的及范围 1.1 《澳门航空航行规则》规定,除某些少数例外情况外,每架在澳门登记的商用航空运输飞机的运营商均须: (a) 向其每名运行人员提供一份运行手册; (b) 确保机组人员在每次飞行时均能获得与其飞行职责相关的运行手册每一部分的副本; (c) 确保每一份运行手册均保持最新; (d) 向中国澳门民航局提供运行手册及其任何修订或增补的副本;以及 (e) 根据民航局为确保飞机或机上所载人员或财产的安全,或为确保航空器的安全、效率或正常航行而可能需要对手册作出任何修订或增补。 1.2 运行手册须载有“使运行人员能履行其职责所需的所有资料及指示”。ANRM 将操作人员定义为“由运营人雇用的雇员和代理人,无论是否为机组人员,以确保飞机安全飞行,包括亲自执行这些职能的运营人”。1.3 手册的形式和范围将因运营人的组织性质和复杂性以及所用飞机的类型而有很大差异。“手册”可能包含多个单独的卷,也可能包括单独的形式,例如运营人向其机组人员提供的准备好的导航飞行计划。向特定操作人员群体提供的指示和信息 - 例如交通手册、客舱乘务员手册、机组人员排班说明以及提供给地勤代理的重量和平衡信息 - 都可以被视为操作手册的一部分。申请人必须向 AACM 提交其手册和相关文件的副本,以及所有修订和临时指示的副本。航线指南除外(见第 14 段)。1.4 操作手册中应涵盖的具体事项清单在 ANRM 中规定。本附录的目的是给出一些指示,说明应如何满足与飞机操作有关的要求。飞行手册是飞机适航证 (C of A) 的一部分,因此是飞机上必须携带的文件之一。特殊情况下,飞行手册信息可以纳入操作手册,只要获得 AACM 的书面许可,则无需携带飞行手册。无论哪种情况,运营商都有责任确保所有此类信息定期更新。运营商仅依靠 C of A 更新流程来突出与飞行手册的偏差是不够的。1.5 AACM 将把操作手册视为运营商可能达到的标准的主要指标。商用飞机的运营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明确界定的标准和程序。手册的形式和范围将随着项目的规模而变化,但基本原则保持不变。
ETSO-C153a 附录 1 – 综合模块化航空电子设备 (IMA) 概述、定义和示例 ......................................................................................................................................... 495 ETSO-C153a 附录 2 – 综合模块化航空电子设备 (IMA) 模块最低性能标准 (MPS) ......................................................................................................... 503 ETSO-C153a 附录 2.1 – 综合模块化航空电子设备 (IMA) 模块最低性能标准 (MPS) ......................................................................................................... 505 ETSO-C153a 附录 2.2 – 综合模块化航空电子设备 (IMA) 平台和模块最低性能标准 (MPS) ......................................................................................................... 518 ETSO-C153a 附录 2.3 – 综合模块化航空电子设备 (IMA) 平台和模块最低性能标准 (MPS) ......................................................................................................... 530 ETSO-C153a 附录 2.4 – 综合模块化航空电子设备(IMA)模块最低性能标准(MPS)......................................................................................................................... 534 ETSO-C153a 附录 2.5 – 综合模块化航空电子设备(IMA)平台和模块最低性能标准(MPS)............................................................................................. 538 ETSO-C153a 附录 2.6 – 综合模块化航空电子设备(IMA)模块最低性能
一般而言,斐济的国家航空法由三级监管体系组成,包括法案、法规和标准文件;其目的是确保在适当情况下遵守和符合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和建议措施 (SARPS)。三级监管体系代表斐济的主要立法体系和具体操作规章,以满足国际民航组织安全监督系统八个关键要素中的关键要素 CE1 和 CE2。标准文件 (SD) 由斐济民航局根据 1979 年民航局法案 (CAP 174A) 第 14 (3) (b) 节的规定颁发。在适当情况下,SD 还包含有关当局可接受的标准、措施和程序的技术指导(关键要素 CE5)。尽管有上述规定,并且如果本标准文件中明确指出有此类规定,则可以考虑向管理局提交其他合规方法,前提是这些方法具有补偿因素,可以证明其安全水平相当于或优于本文规定的安全水平。因此,管理局将根据每个案例的自身优点,全面考虑替代方法对个别申请人的背景和相关性。当确定新标准、实践或程序可以接受时,它们将被添加到本文件中。目的本文件旨在
摘要:飞机四维(4D,包括经度、纬度、高度和时间)轨迹预测是现有自动化系统的关键技术,也是未来基于轨迹的作战的基础。本文首先概述了轨迹预测问题的背景和意义;然后介绍了轨迹预测的定义和基本流程,包括准备、预测、更新和输出四个模块;此外,将轨迹预测方法概括为状态估计模型、动力学模型和机器学习模型三类,并对各类模型进行了深入分析;此外,介绍了研究所需的相关数据库,包括飞机性能数据库、飞机监测数据库和气象数据库;最后,总结了当前轨迹预测问题的挑战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版本 3.0 | 2021 年 12 月 免责声明。本文件所含信息会根据不断变化的政府要求和法规不断审查。任何订户或其他读者都不应在未参考适用法律法规和/或未征求适当的专业建议的情况下根据任何此类信息采取行动。尽管已尽一切努力确保准确性,但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对因错误、遗漏、错印或对本文内容的误解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概不负责。此外,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明确表示,对于任何个人或实体(无论是否为本出版物的读者)依据本文件内容所做或不做的事情以及其所做或不做的事情的后果,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所有元素(即CS、AMC 和 GM)均采用颜色编码,可根据下图进行识别。EASA 执行主任 (ED) 决定引入或最后修改要点或段落,该决定以斜体显示在段落标题下方。
沙特民航学院 ANS 培训中心 - 空中交通管制培训设备与设施认证 专业课程 ATC 助理/基础入门课程 (ICAO 051)。 机场管制等级课程 (ICAO 052)。 进近管制程序等级课程 (ICAO 053)。 进近管制监视等级课程 (ICAO 054)。 区域管制程序等级课程 (ICAO 055)。 区域管制监视等级课程 (ICAO 054)。定制培训 机场管制进修课程 进近管制程序进修课程 进近管制监视进修课程 区域管制程序进修课程 区域管制监视进修课程 机场管制员的飞机紧急情况 空中交通管制员在职培训技术课程 空中交通管制员考试技术课程 教员培训课程 空中交通服务主管课程 空中交通管制员的人为因素课程 机场管制员的低能见度程序 TIBA 安全程序(非管制操作) 空中交通管制员的 PBN 课程 一般不寻常紧急情况 空中交通管制员的 CNS/ATM 空中交通管制员的 ADS-B 可修复的空域使用 空中交通管制飞行员控制单元操作员课程 航空法简介 空中交通管制简介 停机坪管理课程 停机坪管理进修课程 空中交通管制的 GACA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