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建造总建筑面积超过 6,000 平方英尺的新独户住宅而颁发的许可证,或根据第 105 条要求续签许可证的许可证,均应提供施工管理计划和施工时间表,以供建筑官员批准。2. 为改造或扩建独户住宅而颁发的许可证,如果其总建筑面积超过 6,000 平方英尺,或总建筑面积超过 3,000 平方英尺,或根据第 105 条要求续签许可证的许可证,均应提供施工管理计划和施工时间表,以供建筑官员批准。3. 施工管理计划应包括减轻施工噪音、送货和卡车运输、灰尘/污垢、将街道用于施工相关的停放和停车、场外停车和运输路线所造成的影响的措施。建筑官员可能会根据需要要求提供更多信息,以确定和制定适当的缓解措施以减轻施工相关影响。 4. 施工进度表应确定主要里程碑、预期未来阶段和预计完成日期。施工进度表应确定完成外部和内部建筑相关施工活动和现场工作的时间表。施工进度表应纳入适当措施以应对不可预见的延误,并应为应急做好准备。建筑官员可能会要求提供更多信息或对施工进度表进行修订。5. 建筑官员有权根据需要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遵守已批准的施工管理计划和施工进度表。
主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