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 年 10 月 28 日 致:联邦医疗保险优势组织、联邦医疗保险-医疗补助计划、1876 和 1833 费用计划 主题:COVID-19 疫苗重大费用确定 《关怀法案》第 3713 节规定了 Medicare B 部分对 COVID-19 疫苗及其管理的承保和支付。《社会保障法》第 1852(a)(5) 节和 42 CFR § 422.109 规定,如果国家承保范围确定或福利立法变更的预计成本达到重大成本门槛,则将通过 Medicare 按服务收费 (FFS) 计划为参加联邦医疗保险优势 (MA) 计划的受益人提供新福利的承保,直至 MA 人头费率将新的重大费用考虑在内。根据当前信息和预测,CMS 已确定,立法变更福利以增加 COVID-19 疫苗及其接种的 B 部分覆盖范围已达到重大成本门槛。2020 和 2021 合同年度的 MA 人头费率未考虑 COVID-19 疫苗或其接种的预计成本。因此,考虑到重大成本确定,Medicare 将通过 Medicare FFS 计划向 MA 受益人支付 2020 和 2021 日历年期间接种的 COVID 疫苗。参加 MA 计划的 Medicare 受益人将能够在任何参与 Medicare 并有资格根据 B 部分为疫苗接种开具账单的 FFS 提供商或供应商处接种 COVID-19 疫苗,包括那些作为大规模免疫接种者或医生、非医生从业者、医院、诊所或团体执业者参加 Medicare 的人,无需分摊费用。 MA 组织应将此承保政策告知其签约提供商,并指导他们向 CMS 医疗保险管理承包商 (MAC) 提交 COVID-19 疫苗管理索赔以获得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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