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实施了空军指导部(DAFI)31-218,机动车交通监督。此说明适用于所有第56战斗机(56 FW)人员和租户单位。它适用于所有在卢克空军基地和吉拉·本德空军辅助场(GBAFAF)上操作机动车的人员。它适用于所有空军,空军预备役司令部(AFRC)和空军国民警卫队(ANG)部队。本出版物适用于Luke AFB和GBAFAF边界内的所有人员。本出版物要求收集和维护1974年《隐私法》第5条,美国法典第552A条的信息。收集和维护本出版物规定的记录的权力是10 U.S.C.8013。记录系统通知F125 AF SP L,交通事故和违规报告以及F031 AF SP E Privacy Act请求文件适用。使用DAF表格847(建议更改出版物的建议)将有关此出版物的建议更改和问题推荐给主要责任办公室;路由DAF通过适当的功能的命令链从现场形成847。确保本出版物规定的流程生成的所有记录遵守空军教学(AFI)33-322,记录管理和信息治理计划,并根据空军记录处置时间表进行处理,这是位于空军记录信息管理系统中。在合规性声明后,通过一级(“ T-0,T-1,T-2,T-3,T-3”)标识了本出版物中放弃机翼/单位级别要求的当局。有关与层号相关的当局的说明,请参见Dafman 90-161,发布过程和程序。
主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