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重新接通。沟通或连接没有任何困难。 6. 我听取了原告和答辩人 Kerr 先生的口头证据。 法律 7. 2010 年平等法第 41 条:合同工 (1) 委托人不得歧视合同工 - (a) 委托人允许工人工作的条件; (b) 不允许工人做或继续做工作; (c) 委托人向工人提供或不向工人提供获得福利、设施或服务的机会的方式; (d) 使工人遭受任何其他损害。 (2) 委托人不得就合同工作骚扰合同工。 (3) 委托人不得迫害合同工 - (a) 委托人允许工人工作的条件; (b) 不允许工人做或继续做工作; (c) 委托人向工人提供或不向工人提供获得福利、设施或服务的机会;(d) 使工人遭受任何其他损害。 (4) 委托人(以及合同工的雇主)有义务做出合理调整。 (5) “委托人”是指为以下个人提供工作机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