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实施空军政策指令 (AFPD) 21-1《军用物资维护》,适用于所有第 19 空运联队 (19 AW)、第 314 空运联队 (314 AW)、第 913 空运大队 (913 AW)。本指令概述了实施有效的坠毁、受损或残疾飞机恢复计划 (CDDAR) 的政策并分配了责任。它与小石城空军基地计划 10-2、设施应急管理计划 (IEMP)、小石城空军基地事故响应计划、DAFI 21-101 AMC SUP 飞机和设备维护管理、适用的 48 系列 AFOSH 标准和 DAFMAN 91-203 空军职业安全、消防和健康标准、TO 00-80C-1 坠毁、受损、残疾飞机恢复手册、AFI 21-103、设备清单、状态和使用情况报告以及飞机特定的 Dash 2 和 Dash 3 系列 TO 结合使用。课程控制文件/培训标准 ACFT-100 将用于 CDDAR 成员培训。CDDAR 计划旨在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坠毁、受损或残疾的飞机,而不会造成二次损坏。本指令还规定了将受影响的飞机从小石城空军基地跑道上移走以及对基地外事故飞机做出响应的具体说明、程序、职责和要求。指挥官、高级士兵领导 (SEL) 和主管负责有效遵守本指令。19 LRS/CC 和 19 MXS/CC 负责在接到任务时立即提供设备和操作员支持。19 CES/CC、19 AMXS/CC、314 MXG/CC、189 MXG/CC 在适当的情况下将确保根据需要提供支持设备和操作员。确保所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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