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县成人缓刑/假释部门的主要目标是有效监控社区中生活和工作的犯罪分子。每个缓刑/假释官员的目标有两个重要因素。一是帮助犯罪分子康复并重新融入社区,二是确保受害者和社区的安全和保护。随着公众需求的变化,缓刑和假释的作用也在变化。缓刑/假释部门与法院和县行政人员合作,制定了特殊计划,针对不同犯罪分子进行个性化处理。除了常规的缓刑和假释服务外,富兰克林县法院还采用以下计划:社区服务和社区服务计划富兰克林县社区服务计划的实施是为了直接应对富兰克林县监狱过度拥挤的问题以及对更具建设性的监禁替代方案的需求。根据 37 Pa. Code §451.112 和《中级惩罚量刑法》,该计划是在宾夕法尼亚州犯罪和违法行为委员会的资助下开发的。随着法院开始利用新的量刑选择,罪犯于 1992 年 12 月开始完成社区服务时间。受部门变化和量刑趋势的影响,该计划不断发展,成为替代监禁的可行量刑替代方案。接受社区服务作为刑期特殊条件的罪犯现在可以选择一家合格机构,完成所需的小时数,然后向缓刑官提供完成证明。这一切都可以在缓刑官的最低限度参与下完成。提供这个机会是为了促进罪犯的主动性、责任感和成就感,但只有在该案件的监督期限过半之前,罪犯才有机会。如果罪犯没有与机构建立联系,没有积极参与该机构的社区服务,并且在该案件的监督期限过半之前接近完成所需的小时数,他们必须参加社区服务计划。罪犯在第一次向缓刑官报告时会收到有关如何完成社区服务时间的说明。时间表有多种功能。监督缓刑官与罪犯一起审查社区服务条件,并向罪犯提供社区服务时间表和社区服务机构名单的副本。罪犯使用社区服务机构名单选择合格的机构,并向该机构提供社区服务时间表。它为机构提供了一种跟踪罪犯工作时间的方法。它还提供了有关机构在接受参与者方面的有限责任的信息。最后,它包括有关罪犯可能存在的任何条件的自我报告信息,这些条件会限制他们为机构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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