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15.0
1.19 “管理员工”包括行政人员(副总裁、副校长)、院长、主任、部门管理人员和/或由学区校长指定头衔的主管。“行政人员”是指部门的首席执行官(副总裁或副校长)。“学术和职业发展路径副副总裁”和“学生发展院长”头衔是指直接向行政人员和一些主任汇报的管理员工。“项目院长”一词是指直接向教学路径院长/学生发展院长汇报的管理员工。“行政部门主席”向项目院长或主任汇报。“行政主管”一词是本协议中使用的通用术语,表示员工的直接管理主管,无论实际职位是什么。管理职位的头衔可能会由学院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