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华盛顿县,673 F.3d 864(9th Cir。 2011),涉及实质上相似的事实,使史密斯·彼得森(Smith-Petersen)注意到,她对致命武力的使用可能侵犯了辛格(Singh)摆脱过度武力的权利。 在这里像格伦一样,(1)原告没有挥舞刀,而是把它握在自己的脖子上; (2)尽管不遵守命令放下刀的命令,但许多情况还是反对认为原告是直接威胁的; (3)这里的进攻 - 企图用刀抢劫 - 比格伦(Glenn)的罪行不太严重; (4)原告没有积极抗拒逮捕; (5)官员们应该意识到原告在情感上受到干扰; (6)未发出有效的警告。 最后,史密斯·彼得森(Smith-Petersen)是否可以使用较少侵入力的力量的问题更适合于事实的解决方案。诉华盛顿县,673 F.3d 864(9th Cir。2011),涉及实质上相似的事实,使史密斯·彼得森(Smith-Petersen)注意到,她对致命武力的使用可能侵犯了辛格(Singh)摆脱过度武力的权利。在这里像格伦一样,(1)原告没有挥舞刀,而是把它握在自己的脖子上; (2)尽管不遵守命令放下刀的命令,但许多情况还是反对认为原告是直接威胁的; (3)这里的进攻 - 企图用刀抢劫 - 比格伦(Glenn)的罪行不太严重; (4)原告没有积极抗拒逮捕; (5)官员们应该意识到原告在情感上受到干扰; (6)未发出有效的警告。最后,史密斯·彼得森(Smith-Petersen)是否可以使用较少侵入力的力量的问题更适合于事实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