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先进的能源技术。” ARPA-E 依据其授权法规(42 USC § 16538)发布了此资助机会公告 (FOA)。FOA 以及根据此 FOA 达成的任何合作协议或赠款均受 2 CFR 第 200 部分及 2 CFR 第 910 部分补充规定约束。 ARPA-E 资助变革性科学和技术解决方案的研究和开发,以完成该部门的能源和环境使命。该机构专注于那些可以在一段特定时间内通过适度投资而得到有意义推进的技术,以促进从科学发现到早期技术的转化。有关 ARPA-E、其计划和当前支持的研究项目的最新新闻和信息,请访问:http://arpa-e.energy.gov/。 ARPA-E 资助变革性研究。现有的能源技术通常沿着既定的“学习曲线”发展,其中技术的改进和随着制造和分销的发展而产生的规模经济逐步推动了成本/性能指标的改进。技术的这种持续改进对于其商业部署的增加至关重要,并且恰好是私营部门或 DOE 内应用技术办公室的重点。相比之下,ARPA-E 支持变革性研究,这种研究有可能创造全新的学习曲线。ARPA-E 技术项目通常以远高于现有技术水平的成本/性能估算开始。鉴于这些项目固有的高风险,许多项目将无法取得进展,但有些项目可能会成功生成新的学习曲线,其预计的成本/性能指标明显优于现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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