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1.0

命令卷宗编号 QO23030150 记录当事人: Brian O. Lipman,Esq.,新泽西州费率顾问部 Philip J. Passanante,Esq.,大西洋城电力公司 Robert H. Oostdyk,Jr.,Esq.,代表巴特勒电力和照明公司 Michael J. Martelo,Esq.,泽西中央电力和照明公司 Andrew K. Dembia,Esq.,新泽西天然气公司 Stacey M. Barnes,Esq.,公共服务电力和天然气公司 Margaret Comes,Esq.,罗克兰电力公司 Sheree L. Kelly,Esq. ,SJI Utilities,Inc. 董事会:1 根据 2023 年 9 月 27 日的命令,新泽西州公用事业委员会(“委员会”)确定了新泽西州电力和天然气公用事业公司提交能源效率(“EE”)计划申请的截止日期,该计划是根据 2018 年新泽西州清洁能源法案 L. 2018,c. 17(NJSA 48:3-87.8 et seq.)(“CEA”)实施的第二个三年(3)年计划周期(“三年期 2”),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根据本决定和命令,董事会考虑修订三年期 2 期限并实施相关指导。2

新泽西州 - 公共事业委员会

新泽西州 - 公共事业委员会PDF文件第1页

新泽西州 - 公共事业委员会PDF文件第2页

新泽西州 - 公共事业委员会PDF文件第3页

新泽西州 - 公共事业委员会PDF文件第4页

新泽西州 - 公共事业委员会PDF文件第5页

相关文件推荐

2023 年
¥1.0
2024 年
¥3.0
2023 年
¥1.0
2024 年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