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任何商业,商业或混合用途分区区中使用; 2。在任何经济发展(工业)分区区使用; 3。在任何住宅或移动家庭分区区域内的非住宅用途; 4。在任何分区区域内附有或多户住宅用途; 5。使用任何地区需要特殊使用许可证的使用; 6。扩大建筑物会导致现场停车需求的变化,前提是这种扩大超过原始建筑物总面积的25%(25%)或2500平方英尺的总面积(以较小为准); 7。使用和设施影响湿地或指定的溪流和水道; 8。安装,扩展或更改公共水或下水道主或其他公共基础设施,需要公共的通行权或专用地役权; 9。停车场旨在在住宅,商业或经济发展区域中用于商业或公共用途; 10。安装或更换公共水或下水道泵设施; 11。安装或更改公共储水设施; 12。安装或更改公共水或下水道处理设施,或安装或更改私人下水道处理或预处理设施; 13。建造新街道或现有街道和相关基础设施的延伸; 14。在以前公开的通行权或地役权中的道路或街道开发; 15。建造毗邻或毗邻公共通行权,私人街道或小巷的固定墙; 17。建造与现有或拟议的公共街道的私人商业或工业道路入口或交叉路口; 16。在总土地面积大于5,000平方英尺的任何受干扰的土地区域,除了单一的独立住宅和其他用途,其他不在指定的切萨皮克湾保存区域内,这些保存区域被侵蚀和沉积物控制法规所豁免; 18。在指定的切萨皮克湾保存区域内的任何受干扰的土地区域或土地开发活动大于2500平方英尺,包括单一家庭独立住宅;和19。在住宅,商业或经济开发区域的停车场扩大,将停车位增加了十(10)多个空间。20。在住宅,商业或经济发展区域中的任何开发区域,任何所需的街外停车位,需要十(10)多个停车位,该停车位可由多个企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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