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规划要求 概念规划应根据情况以图形表示或书面文件形式包含以下所有信息,并应由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测量师或注册景观建筑师制定: a. 北箭头、图形和书面比例尺的近距离显示。 b. 指示房产所在区域的附近地图。 c. 适当的标题,即“____ 概念规划”。 d. 标题包括项目名称、城市、县、州。 e. 标题包括总面积和制定日期。 f. 提供所有者和/或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g. 提供制定该规划的顾问的姓名、地址和电话。 h. 法律描述和由注册专业土地测量师认证的调查或地籍图,显示边界尺寸、方位和现有地役权。 i. 标明房产的现有分区、现有土地用途、拟议土地用途指定和任何拟议分区。 j.相邻地块标有现有分区和拟议和/或当前土地用途指定 (LUD)。业主姓名必须在非住宅物业上显示。k. 拟议用途的概念表示和拟议改进的概括表示。l. 连接公共通行权点的概念表示。m. 现有树木覆盖的大致范围。n. 标记所有所需缓冲场的类型和宽度。o. 计算拟议的住宅单元数量。p. 如果此类处理对于开发的正确安排至关重要,则必须提供屏蔽和景观美化计划。此类计划在需要时应包括屏蔽墙、观赏植物、草坪和花园、游乐场和要保留的林区。q. 申请人和/或业主可能希望包括的其他信息。r. 市政工作人员、规划和分区委员会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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