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指派 1:审判法院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作出的裁决和命令驳回了被告关于原告因未能修复“公共道路”而提出的损害赔偿要求的简易判决动议。该动议以豁免权为由寻求驳回。审判法院错误地允许原告继续进行损害赔偿要求,尽管被告声称根据俄亥俄州 RC §2744.02(A)(1) 赋予他们的豁免权禁止原告继续进行损害赔偿要求,但其错误认定为:1) 存在“公共道路”; 2) 当原告声称因“疏忽”未能维护和修复“公共道路”而“造成”损失时,原告可以援引俄亥俄州《民法典》第 2744.02(B)(3) 款规定的豁免“例外”,且 3) 豁免不能根据俄亥俄州《民法典》第 2744.03(A)(5) 款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