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凌和骚扰是法律行业工作中一个不幸的现象。它发生在所有执业领域,包括法庭。2 本文重点关注法庭上的司法欺凌。3 Douglas R. Richmond 在他的文章《法官席上的欺凌者》4 中指出,当法官不仅仅是偶尔表现出愤怒、沮丧或不耐烦,而是故意辱骂或贬低那些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人时,他们可以被公平地描述为欺凌者。欺凌可以通过言语或行动发生。没有详尽的清单来列出哪些类型的行为可能被定性为欺凌。欺凌可能发生在人际交往中,通过工作组织和管理方式,通过施加不合理的工作要求,通过不公平或不适当的指示或侵略。欺凌可能表现为歧视和骚扰,包括性骚扰。新南威尔士州律师协会 2018 年工作生活质量调查的受访者报告了他们遭遇不同形式司法欺凌的经历。 Kylie Nomchong SC,前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