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权力的立法:对《电力权力法》的修订——如法令中更具体地所述,并受其中所述的限制,2023-24 年颁布的州预算在许多主题领域对《电力权力法》进行了修订,包括但不限于:(1) 扩大 NYPA 单独或与其他实体联合规划、设计、开发、融资、建造、拥有、运营、维护和改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权力;(2) 授权 NYPA 与公共服务委员会一起制定和实施一项新计划,即“可再生能源获取和社区帮助”或“REACH”,该计划将使弱势社区的低收入或中等收入终端用电消费者能够获得由 NYPA 开发或签约的新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产生的部分收入所产生的账单信用,以支持 REACH 计划; (3) 指示纽约电力局 (a) 制定计划,在 2030 年 12 月 31 日前停止其小型天然气发电厂的电力生产,以及 (b) 如果纽约电力局与纽约独立系统运营商和其他实体协商后确定此类发电厂不需要用于应急电力服务或电力系统可靠性,并且替代发电资源不会导致弱势群体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或标准空气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最低限度的净增加,则应在该日期前停止电力生产;以及 (4) 授权纽约电力局每年向纽约州劳工部提供高达 2500 万美元的资金,用于资助由劳工部或在劳工部内建立或实施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公平过渡办公室和劳动力培训和再培训计划,为工人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就业做好准备。这些修正案所做的更改不会影响纽约电力局先前存在的法定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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