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神话时代,人类也渴望创造智能机器。古埃及人为自己设计了一条“捷径”,即建造雕像,牧师可以隐藏雕像,同时向民众提供明智的指导。这种“骗局”在人工智能的整个发展过程中一直在发生。人工智能的概念起源于哲学、逻辑和数学,现在已成为现实。公元前四世纪,亚里士多德开创了数据抽象。他的形式逻辑为有效的科学推理提供了一个框架,并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物质和形式之间的差异仍然是当今计算机科学的基本原则之一。数据抽象是将概念与其实际表示或程序(形式)从封装方法的外壳中分离出来。17 世纪的哲学家 G. Leibniz 对现代代数、算法和符号逻辑产生了重大影响。他认为符号可以用来表达人们的思维方式。莱布尼茨的工作影响了 19 世纪的数学家 G. Boole。在他的书中,[1] 描述了一种符号推理的基本方法,并声称用纯符号处理具有任意项的逻辑命题,以做出合理的逻辑推理。要表现出智能,计算机必须能够推理;这就是布尔代数的作用所在。计算机科学家 A. 图灵 [2] 在 20 世纪的一本哲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论文。这篇论文的发表被认为是人工智能的“启航”。它描述了著名的图灵测试,并推测了在计算机中编程智能的可能性 [3]。达特茅斯会议的组织者 J. 麦卡锡在 1956 年提出了人工智能的具体概念,将给予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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