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战略 - 教师治理要求所有课程建议都必须包括遵守标准教师治理过程的证据。如果将在部门主席或院长级别附加教师治理的证据,请以最初的提交附加此文件。必须在研究生或本科委员会考虑之前提供教师治理程序的证据。表格问题提供了证据,表明该请求已得到学校/部门/计划委员会和/或大学委员会的批准(所有适用):提供的证据应明确表示已遵循教师治理程序。证据包括委员会会议记录,委员会成员之间的在线投票,课程委员会主席的备忘录等。一些部门有纪律委员会而不是部门委员会。在这种情况下,应提供通过纪律委员会批准的证据。该证据可以由提交者,部门主席或院长在工作流程中的任何级别附加。主席的批准提案表明,所有部门或纪律委员会程序都已遵循。院长批准提案表明所有大学委员会的批准程序均已遵循。相关政策:UTRGV HOP - ADM 06-101; UTRGV Hop - ADM 06-202; UT系统BOR规则40101。和SACSCOC标准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