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涉及强迫,强制性,童工或人口贩运的劳动实践形式。供应商不得参与,并且将要求其供应商不直接或间接参与儿童或强迫劳动惯例。供应商承认选择自由就业自由的原则。劳动被认为是强制或强制性的:(i)当劳动力通过威胁(扣留食物,没收土地,非薪水,薪水,身体暴力,性虐待或非自愿的监狱劳动等)施加劳动力)(ILO公约29和105)或非法限制工人的行动自由,例如,拒绝他们获得政府发行的身份文件; (ii)以下情况:违反国际劳工组织的雇用儿童(ILO公约138和182);参与国家赞助的强制性劳工转移计划或劳动者的计划;隔离工人拘留营中的工人等。供应商确认ILO 11强迫劳动的指标,并表示其供应链中不得有任何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