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的《运输法》(运输法)包含一种反托拉斯豁免,适用于美国/外贸的海洋承运人之间的协议,或与为这些承运人服务的海洋码头运营商或与海洋码头运营商之间的协议。1在美国,根据反托拉斯法,竞争者之间的协议是非法的。2《运输法案的反托拉斯豁免》允许托运人的重要权力来协调利率,包括通过费率局或有组织的卡特尔,只要他们在FMC注册费率协议。豁免还使托运人免于基于该法案禁止的行为的私人反托拉斯诉讼。3然而,未注册的协议仍然可以违反联邦反托拉斯法,并在FMC之前受到私人投诉程序。在FMC之前,成功的原告成功赔偿了损失,包括在某些情况下的双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