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使用和享受。为避免违法或双重征税的实例,管辖权可以应用“使用和享受规则”,该规则允许在法学司法上“使用和享受”的服务被征税或防止在管辖区以外“使用和享受”的服务征税。如果根据“使用和享受”规定在管辖范围内征税,则可能需要该服务的供应商在该司法管辖区注册增值税,而该司法管辖区的客户没有应税人员。在阿尔巴尼亚,增值税法规定了使用和享受规则的应用,以偏离确定服务供应地点的主要规则。这些规则适用于广告,电信和广播等服务,无论是否提供给应税者还是不可征收的人,即企业对企业(B2B)(B2B)和企业为消费者(B2C)(B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