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摘要 越来越多的人对在飞机上使用移动电话为乘客提供通信服务(即飞机上的移动通信或 MCA)的兴趣日益浓厚。但是,在提供此类服务之前必须解决一些问题,其中一些问题由通信监管机构 Ofcom 负责,另一些问题则由其他监管机构负责。飞机安全至关重要,只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考虑提供任何服务。欧洲航空安全局 (EASA) 和英国民航局 (CAA) 负责飞机安全以及乘客安全和福利的人性化方面。拟议的服务必须同时满足 EASA 和 CAA 的要求才能推出。Ofcom 负责频谱和电子通信服务 (ECS) 的监管,并且仅在与 MCA 服务相关的这些领域发挥作用。Ofcom 意识到一些消费者对英国引入 MCA 的乘客福利和安全表示担忧。但是,这些问题应由民航局和其他监管机构单独考虑。在满足这些机构的要求之前,不得推出任何服务。Ofcom 在本次咨询中提出的建议旨在为推出这些服务创造法律和技术条件,但这只有在获得负责安全和福利问题的相关当局的批准,并且航空公司根据乘客需求做出商业决定的情况下才会发生。从本质上讲,这些服务是国际性的。因此,Ofcom 一直认为,必须在多边基础上考虑 MCA,使用欧盟和国际上商定的标准和程序,这一观点得到了大多数英国利益相关者的支持。Ofcom 一直在与欧盟其他成员国合作,以建立这样一个共同制度。我们预计,这将在 2007 年底或 2008 年初之前被纳入无线电频谱委员会 (RSC) 的一项具有约束力的决定和通信委员会 (COCOM) 的一项咨询建议中。Ofcom 于 2006 年 4 月 10 日发布了有关此主题的讨论文件,并收到了利益相关者的一系列有益评论。鉴于这些回应以及可能很快通过的 RSC 决定和 COCOM 建议,Ofcom 认为现在是时候就 MCA 的授权和技术管理制度如何在英国运作进行磋商了。由于这些主题之前已在 Ofcom 讨论文件中讨论过,而且国际论坛的进展也在迅速推进,Ofcom 认为磋商期应限制在六周内。目前的提案仅涵盖 1800 MHz 频段的 GSM。欧洲和其他地方的绝大多数手机都符合此标准。如果该服务成功,那么可能会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将其扩展到其他标准,例如 3G。本文阐述了 Ofcom 对将要采用的技术和授权方法的提案。欧洲标准设定了技术参数,以降低飞机外部产生有害干扰的风险。从频谱管理的角度来看,主要目标是 MCA 系统不应对地面网络产生任何有害干扰。本文总结了该标准的要求,并就其保护地面网络的适用性进行了咨询。本文还就欧盟各成员国将承认的拟议授权共同方法进行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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