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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一般立法摘要涵盖了广泛的主题领域,包括 1992 年 1 月 14 日至 3 月 13 日举行的 1992 年例行会议和 1991-1992 年举行的五次特别会议期间颁布的一般法律。1991-1992 年例行会议和特别会议的主要立法包括:重组农业和消费者服务部和卫生和康复服务部;修订公寓和合作社法案并制定房主协会监管法;暂停建造生物危害废物焚化炉直至 1994 年 10 月 1 日;在惩教部内设立监狱标准委员会,就当地拘留设施提出建议;制定 1992 年佛罗里达州民权法案;扩大当地选择旅游发展税收入的使用范围;恢复助产士执照;修订有关“预先指示”的法律;制定《雇员医疗保健法》;制定反跟踪法;实施针对公共部门就业的“佛罗里达就业”倡议;将总务部改组为管理服务部;立法分配;颁布综合惩教法并制定经济适用住房计划。

佛罗里达州立法机构 1992 年一般性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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