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电子邮件: 关于:OSC 文件编号 AD- 亲爱的 美国特别检察官办公室 (OSC) 的这封信回复了您关于《哈奇法案》的咨询意见的请求。1 具体来说,您询问某些组织是否属于《哈奇法案》下的“党派政治团体”,以及《哈奇法案》禁止党派政治团体和其他组织采取哪些行动。您还表示您是“受到进一步限制的雇员”,即您在 5 USC § 7323(b) 中描述的机构工作或担任其中描述的职位。在您询问的九个组织中,只有日出运动是《哈奇法案》下的党派政治团体。因此,如下所述,您不得积极参与日出运动的任何活动。对于其他八个团体,哈奇法案唯一施加的限制是,你不得在任何时候征求、接受或收取作为团体政治筹款活动的一部分的政治捐款,也不得在值班或在联邦工作场所参与任何团体的政治活动。 2 下面我们首先定义“党派政治团体”一词的范围,然后对你询问的具体团体进行分类,最后回答你关于与这些团体参与具体活动的问题。 1 OSC 被 5 USC § 1212(f) 授权就哈奇法案发布咨询意见。 2 一般而言,哈奇法案并不禁止你积极参与非党派政治团体的组织,包括为这些组织筹款。但如果这样的组织从事某些党派政治活动,哈奇法案会对你参与该政治活动施加限制。例如,《哈奇法案》禁止员工索取、接受或收取政治捐款,即为了支持或反对某个政党、党派政治团体或党派政治职位候选人而提供的任何有价之物。请参阅《美国法典》第 7323(a)(2) 条;《联邦法规》第 734.101 条。因此,如果某个组织举办募捐活动来支持某位党派政治职位候选人,那么您不得邀请他人参加该募捐活动或分享有关该募捐活动的信息。同样,由于《哈奇法案》禁止员工在值班期间或在联邦工作场所从事政治活动,《美国法典》第 7324(a)(1)-(2) 条,您不能在工作场所分发宣传该组织支持某党派政治候选人的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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