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个月来,氢能在欧洲能源转型中的作用已成为重要辩论话题。本文旨在阐述欧洲气候行动网络在氢能问题上的立场,包括生产、适当的最终用途和基础设施考虑。为了符合科学和《巴黎协定》的 1.5°C 目标,欧洲需要在 2040 年实现气候中和。要实现经济的全面脱碳,欧盟需要在 2050 年前将能源需求减半,并将可再生能源的一次能源供应增加两倍,并将大量可再生能源整合到所有行业(工业、建筑、交通等)。这意味着到 2030 年实现温室气体减排至少 65%、能源节约 45% 和可再生能源占比 50% 1。这还需要在供暖、制冷和运输部门实现高水平的直接电气化。实现这些目标的先决条件是融入循环经济方法。即使欧盟实现上述气候和能源目标并实施重要的循环利用和减少资源使用努力,某些领域的能源需求仍将无法通过直接电气化来满足。氢及其衍生物2可在2050年满足欧盟最终能源需求的五分之一(从2030年的566 TWh,即欧盟最终能源需求的6%,上升到2050年的1109 TWh)3。如果由可再生电力生产氢气,则是满足这一需求最有前途的技术之一。然而,由于可再生氢不是主要能源,而是一种需要从可再生电力转换而来的能源载体,这意味着大量的能源损失,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它是一种有限的资源,需要反思它的开发和使用,以及它以必要的规模和速度交付的能力。鉴于目前几乎所有的氢气都来自化石燃料,欧洲氢能行业很有可能无法完全转向可再生氢能,而成为继续投资化石燃料和维护原有或建设新基础设施的一种方式,而这些基础设施本应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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