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 A. 1. 一般职责。总体职责是作为安全与健康司的唯一联络点,负责所有影响该领域或与其相关的事务。主任负有双重职责: A. 1. a. 确保机构发布的所有政策、计划、程序、优先事项和指示都由机构的现场组织一致实施,以及 A. 1. b. 代表州一级现场办事处的利益和关切。 A. 2. 职责。安全与健康司主任应在劳工专员的指导下履行办公室的职责。 A. 3. 具体职责。现场办事处对 PESH 政策或程序的所有书面解释和澄清请求都应通过主任提交给合规计划司;主任应审查和评估所有影响该领域的新 DOSH 政策和程序,以确定在现场实施的可行性。主任应履行以下具体支持职能: A. 3. a.协调代表实地利益的机构的实地项目,由 DOSH 主任制定政策、项目和程序;A. 3. b. 是 DOSH 主任和 DOSH 主任办公室执行人员向项目经理传递信息的主要渠道。A. 3. c. 指导实地组织解决技术问题,解释项目要求,并为项目经理提供日常监督;以及 A. 3. d. 及时对实地活动和运营进行短期分析,对项目经理办公室和选定的地区办事处进行审计,并评估实地运营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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