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社论认为,基督教教育机构应将人工智能视为一种能够增强和丰富学习体验的强大工具。机构不应禁止在写作作业中使用人工智能,而应教学生如何有效且合乎道德地使用这些工具。这需要学生和教师都具备一项新的必备核心素养:人工智能素养——理解、评估和有效参与人工智能技术的能力。此外,社论强调基督教机构需要在解决与采用人工智能有关的道德问题方面发挥领导作用,提供基本道德问题的指导,并优先从基督教世界观的角度教育学生如何合乎道德地使用人工智能。最后,社论呼吁建立人工智能研究所,组建合乎道德的人工智能联盟,并在机构之间共享数据、研究和资源,以确保未来开发出公正、合乎道德的人工智能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