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心勋章的历史 1782 年 8 月 7 日,乔治·华盛顿将军设立了“军功勋章”,规定“凡是做出过特别功绩的行为,其作者均可在左胸前佩戴紫色布或丝绸制成的心形图案,边缘饰有细花边或镶边。”随着独立战争的结束,该勋章不再颁发。1932 年 2 月 22 日,我们今天所熟知的紫心勋章由陆军部第号将军令设立,内容如下:奉美国总统命令,为纪念乔治·华盛顿将军及其军事成就,现恢复其于 1782 年 8 月 7 日独立战争期间在纽堡设立的紫心勋章。陆军条例规定,对在对抗敌人的行动中受伤和履行职责有功的人员均可授予勋章。法规授权授予“做出任何特别功绩和忠诚服务行为”的军队人员,并且“在与美国任何敌人的战斗中或由于该敌人的行为而受伤,需要医务人员治疗的伤口”可以“被解释为因特别功绩和基本服务行为而导致的伤口”。在第一次世界大战 (WWI) 中被授予由美国远征军总司令颁发的功绩服务嘉奖证书 (MSCC) 的士兵有权将 MSCC 兑换为紫心勋章。在以前的冲突中受伤的在世成员有权申请紫心勋章。禁止死后追授紫心勋章。1942 年 4 月 28 日,陆军部第125 号通告修订了陆军授奖标准,规定“被授予在 1941 年 12 月 7 日或之后阵亡的军人……或在与美国敌人作战时受伤而死亡的军人”。这一变化允许在第二次世界大战 (WWII) 期间阵亡的士兵被授予追授勋章。它没有授权在二战之前的冲突中授予追授勋章。1942 年 9 月,陆军条例 600-45 规定只向在战斗中受伤/死亡的士兵授予紫心勋章,不再将其作为功绩奖励。1942 年 12 月 3 日,行政命令 (E.O.)E.O.9277 还将追授奖章的资格限制在 1941 年 12 月 6 日之后阵亡或直接因战斗中受伤而死亡的人员。E.O. 之前9277,“授予美国海军、海军陆战队或海岸警卫队服役人员紫心勋章”,授权海军部长向在海军、海军陆战队和海岸警卫队服役的任何人员授予紫心勋章,这些人员在对抗美国敌人的行动中阵亡或“受伤,或因敌人的行为而受伤,但此类伤口需要医务人员治疗。”9277,紫心勋章是陆军专属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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