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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31.请愿人的下一个论点是,第一被告实际上并不需要发出通知,因为 APPPC 并未违反优惠关税。此外,有人认为 REC 可以以更高的价格出售,这与事实相去甚远,大量 REC 库存仍未售出。同样,本法院不能探究 REC 在市场上不可行的原因。本法院注意到世界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需求的发生,只能看到全球环境成分或碳信用额的持续市场。因此,出于上述所有原因,对 2013 年 1 月 21 日通知的质疑失败。鉴于 2013 年 7 月 15 日的命令已根据《法案》和《条例》规定的权利通过,并在 2013 年 1 月 21 日的诉讼程序之后通过,将优惠电价定为 3.11 卢比,因此对该命令的质疑也将失败。但是,本法院认为,请愿人律师的意见是合理的,即考虑到引入上限的目的,实施上限的必要性尚未到来。有争议的通知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制定的,以防止发电厂在优惠电价低于 APPPC 的情况下不正当地为自己谋利。因此,本法院认为,通知可以从 TNERC 通知的违规之日起实施。因此,鉴于请愿者有权向 TNERC 寻求适当指示,因此该诉讼请求被驳回。”

泰米尔纳德邦电力监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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