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证词摘要 Miller 委员、Wessel 委员以及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成员,感谢你们给我这次作证的机会。虽然我目前受雇于新美国安全中心 (CNAS),但我是以个人身份提供证词的。1 证词源自我在 CNAS 对经济安全问题进行的大量研究,以及我之前作为美国商务部、国家安全委员会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公务员为美国公众服务的经验,包括最近担任美国贸易代表投资副助理。我的职业生涯都是在国家安全岗位上度过的,但总是从经济机构的角度出发。这种观点让我深深体会到开放市场和开放资本流动为美国带来的战略优势。本证词重点介绍了设计有效计划的选项,以应对美国在中国和其他令人担忧的国家的某些投资可能产生的国家安全风险。当美国政府考虑制定新的对外投资限制时,它必须考虑一系列政策目标,包括需要有力地保护美国国家安全、维护美国经济和技术竞争力,并确保任何新计划都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执行。此外,许多美国在中国的投资并不会引起国家安全问题,应该允许其继续进行,以便投资者能够利用世界上最重要的市场之一的商业机会。本证词的分析和建议正是考虑到这些目标而提供的。国会审议的建议摘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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