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显示,对具有治疗优势的药品(n=106);具有优越疗效和\或优越剂型、制造优势的药品(n=97);提供新包装或剂型、复方药物、和\或添加新物质、和\或营销优势的药品(n=1);品牌产品做出了价格溢价决策。在 MCDA 之前,价值要素和溢价幅度并未指定;一些产品的溢价达到 130%。随后,价格溢价框架考虑的价值要素包括治疗、安全性、制造和新颖价值要素。使用 MCDA 方法,将多维子标准和子子标准纳入每个价值要素下的框架。专家建议每个价值要素的溢价不应超过 20%,治疗优势应占据最大的价格溢价幅度,每个价值要素的溢价幅度需逐案确定(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