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GDPR)、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 (CCPA) 以及重大数据泄露事件的不断发生,开启了隐私和数据保护问责和意识的新时代,隐私问题不再仅仅局限于隐私领导者的办公室,还引起了董事会、审计和风险委员会、首席执行官、首席信息官、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安全官等 (内部) 的关注,以及客户、立法者、监管机构、倡导者和媒体 (外部) 的关注。各组织已经扩展了其隐私和数据保护计划,以培养客户信任和忠诚度;实现安全的跨境数据传输;并遵守不断发展变化的隐私法律法规。在过去几年中,隐私治理已经成为客户和员工信任的核心商业价值,也是透明度和问责制等核心企业价值的核心。媒体的纷争、外交纠纷和诉讼危机,以及市场、公司和平台的竞争发展,都表明隐私保护不足对企业不利。随着新一轮监管措施即将出台,包括全球隐私立法以及人工智能、数字服务、平台和非个人数据规则,隐私官的职责范围将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