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个尝试法律(RTT)的第一个权利(RTT)被州立法机关传递后,在联邦审判法律权利颁布后的六年中,RTT的新迭代在州议会中获得了动力。该法律被称为“尝试个性化治疗的权利” [2](RTT 2.0),以与原始法律相同的原则为基础,但更加狭窄地关注个性化疗法。虽然41个州在联邦尝试ACT之前颁布了RTT 1.0,但[3]它很少被用作访问研究产品的替代途径。[4]然而,RTT 2.0法律已在六个州通过,似乎在许多其他州中也在前进。[5]本文讨论了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相比的联邦RTT法律,扩大了访问途径,将RTT与RTT 2.0进行了比较,并探讨了每种RTT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