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4. 质量保证 统计数据的质量通过遵守 2014 年 1 月 29 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官方统计基本原则》以及 2017 年 5 月 26 日第 93 号国家《官方统计法》的规定来保证。在统计信息生成活动中,国家统计局非常重视确保数据的高质量。在这方面,在统计过程的每个阶段都采取了许多质量保证措施:组织统计调查、收集、处理和开发统计信息。我们采取了重要措施来确保统计调查中的受访者提供的数据丰富且质量上乘。我们会发现错误、不一致和可疑数据,以便进行核实和纠正。我们会从内部一致性(问卷内部)、时间一致性(与前期数据)、其他类似单位的数据以及其他统计调查和行政数据来源提供的数据的角度来验证和分析原始数据。如果需要,可以填补缺失或不一致的数据。在分析汇总数据阶段,将报告编号 1-tic 中关于商品和服务网络销售营业额和 EDI 型商品和服务销售营业额(第 6 章电子商务)的指标与财务报表年度报告中的销售收入(总计)指标进行核对。为了确保原始数据的质量,组织了与访谈员(受访者)的会议(研讨会),以解释定义、填写问卷的正确方法,尤其是在修改或实施问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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