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几年前,“空间”一词还具有严格的几何意义:它所唤起的概念仅仅是一片空旷的区域。在学术使用中,它通常伴随着诸如“欧几里得”、“各向同性”或“无限”之类的称谓,人们普遍认为空间的概念最终是一个数学概念。因此,谈论“社会空间”听起来很奇怪。并不是说空间概念的长期发展已被遗忘,但必须记住,哲学史也证明了科学——尤其是数学——逐渐从传统形而上学的共同根源中解放出来。德奎特斯的思想被视为空间概念形成的决定性点,也是其成熟形式的关键。根据大多数西方思想史家的观点,笛卡尔终结了亚里士多德的传统,亚里士多德认为空间和时间是那些有助于命名和分类感官证据的范畴之一。这些范畴的地位迄今仍不明确,因为它们既可以被看作是简单的经验工具,用于对感官数据进行排序,也可以看作是某种程度上优于身体感官提供的证据的普遍性。然而,随着笛卡尔逻辑的出现,空间进入了绝对领域。作为与主体相对立的客体,作为与思维相对立并存在于思维之中的广延,空间通过容纳它们而主宰了所有感官和所有物体。那么,空间是神赋予的吗?还是它是存在整体的内在秩序?这就是那些追随笛卡尔的哲学家们——比如斯宾诺莎、莱布尼茨——提出这个问题的措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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