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的危机表明,有必要提高欧洲的复原力和行动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努力确保欧盟供应链的复原力和可持续性,并在 COVID-19 疫苗和应对疫情的关键药品方面发展战略卫生主权。我们与欧洲和国际合作伙伴携手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和创新计划。我们承认有必要加强我们在 COVID-19 疗法和疫苗开发方面的投资能力,并加强对新出现的病原体的防范,以“同一个健康”的方式。2. 我们认为,迅速通过欧洲卫生联盟一揽子计划是集体吸取危机教训的关键一步。一个决定性的举措是加强欧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CDC),建立常设欧盟卫生工作组,并让联络官参与成员国的工作。其他欧洲机构,如 EMA,也应得到加强。3. 这场卫生危机暴露了欧洲在几种关键活性药物成分和其他关键商品方面对第三国的依赖。欧洲面临日益严重的药品短缺问题,并且无法控制卫生行业的整个价值链。然而,得益于其出色的研究和发达的工业,欧洲有潜力成为新医疗技术的创造和工业化以及成熟领域创新的世界领导者。因此,法国和德国将努力在卫生领域制定共同的工业举措。 4. 为了使欧盟在新冠疫情后增强复原力,我们支持改善患者护理质量和安全以及患者跨境流动的举措,在欧盟和成员国之间现有的职权划分基础上制定欧洲药品政策,设立一个新的机构来管理危机并预测未来的流行病,正如新的欧盟卫生紧急响应局(HERA)所设想的那样,同时避免与现有的欧盟机构重叠并创建健康数据空间(EHDS)。 5. 我们致力于采取开放、透明和多边的方式,并重申支持获取新冠肺炎工具加速器(ACT-A)的所有支柱,包括其 COVAX 设施,其中
主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