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中的十三篇论文写于 1934 年至 1946 年之间,包括已故芝加哥大学亨利·西蒙斯教授的大部分主要著作。其中前六篇论文包含了作者立场的更一般性陈述。他将其描述为“自由市场自由主义”,其中国家有责任“维持一种法律和制度框架,使竞争能够有效地发挥控制作用”。为此,他呼吁彻底简化公司形式,严格限制规模、活动、资本结构以及广告和销售技巧。通过竞争力量进行控制的最大威胁是劳工组织的增长,西蒙斯教授认为这与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都不相容。“垄断而非竞争”决定的工资政策阻碍了投资和扩张,并将较差的劳动力挤入相对不具生产力的领域。在这方面,有人指出,《公平劳动标准法》“旨在并主要用来阻止纺织生产和纺织资本向南部各州迁移”。作者认为,经济不平等问题可以通过征收遗产税和所得税来解决。西蒙斯教授认为,民主必须关注消费者的利益,他指出,生产者和社区之间的利益冲突必须通过有效的群体间竞争来调和,而不是通过对特定生产者群体负责的政府机构从上而下行使权力来调和。这代表了对政治控制的潜在恐惧。在接下来的四篇文章中,重点是货币财政和金融安排。稳定的立法规则、通过将公共债务重新转换为公债和货币来简化公共债务结构以及通过分离银行的存款和贷款设施来部分消除短期债务将提供竞争性经济敏感的控制手段。专利改革和取消关税是西蒙斯教授三篇结论性文章中建议的商业政策之一,其中最后一篇是对贝弗里奇计划的“无情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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